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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填写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报告书的通知

2024-04-28 15:38:44 浏览:1873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按照4月23日民政厅2023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培训会的要求,为做好参检社会组织正确规范填写年检报告书的答疑、指导工作,特将前期已发现的问题梳理并提示如下:
一、正确录入登记信息
各社会组织在线上填报年检报告书录入登记信息(社会组织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时务必严格按照2023年12月31日登记证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填写。例如,某社会组织2024年2月对上述事项办理了变更登记,在填写年检报告书时仍应按变更前的信息填写。加字、漏字和使用单位简称的情形将被视为未规范填写予以退件。住所应填写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办公住所(所涉门牌号码的数字需以中文半角模式输入)。
二、规范录入内部治理信息
1.“常务理事”栏目:在章程中明确设立常务理事会的社会团体,填写通过理事会选举的常务理事成员数额。章程中未设常务理事会的社会团体,不填此项。
2.“办事机构”栏目:是指社会组织设立的办公室、秘书处、会员部、项目部、财务部等内设机构。
3.“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重大业务活动情况”栏目:要注意基本信息里面填写的活动数量要与后面的活动明细数量一致。
4.“本年度会议及换届情况”栏目:章程规定的会议召开要求一定要核对章程的具体内容填写;换届或会议情况要据实填写已经召开的会议情况,不得填写计划召开的会议。
三、严谨输入财务工作信息
(一)基本信息录入
人民币开户银行、开户名称需据实填写全称;《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准确计算后填写;财务报表中如有负数,应先填写数字,再在前添加“-”号。
(二)“其他材料上传”栏目操作要求
脱钩的社会团体需将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补充数据采集表和财政厅资产报告审核文件打包压缩成1个文件上传此项;其他社会组织需将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补充数据采集表打包压缩成1个文件上传此项。在上传时如无法看到压缩文件,展开文件选择空格条后面的“自定义文件”,选择“所有文件”即可。
请社会组织注意,为防止P图作假等行为,RAP预审机器人不会识别以照片格式扫描生成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PDF文件,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年检培训时的要求联系审计机构提供由系统直接生成的具有二维码的PDF版审计报告并上传,否则视为材料不全。通过网上预审后,提交纸质年检材料时,本组织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应在审计报告书上签字。
四、按需上传“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项目仅用于上传在年检报告书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表”中有说明事项的佐证材料,如无说明事项或无佐证材料则无需上传。
在今年年检中民政部为杜绝随意篡改年检报告书的行为,对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已网上申报的年检报告书”的行为要求留痕备查。因此,社会组织要修改已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则必须将需要修改的页面打印出来,标出需要修改的内容和修改后的内容,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社会组织盖章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后扫描成PDF文件,选择“补充材料”项目上传。年检工作人员审查后,认为可以修改的,线上退回年检报告书,由社会组织修改后重新提交;认为不可修改的,不予退回并向社会组织说明。
民政厅已于2024年4月28日将此前已经提交的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材料统一退回,请各相关社会组织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年检工作培训会议要求(培训视频网址:https://udpft.xetslk.com/sl/3QOHz0),认真修改完善和补正年检材料并及时提交。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