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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向四川银典房地产培训中心等民办非企业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2023-10-18 18:25:36 浏览:496

经查,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2022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按照《四川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一般。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任何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的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权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到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218室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

邮政编码:610061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7日

具体名单:

四川银典房地产培训中心

四川艺林艺术培训学校

四川阳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四川西蜀张大千艺术研究院

四川西部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四川为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四川天府经济发展推进中心

四川思源经济与信息发展促进中心

四川蜀劳职业培训学校

四川世健联健康管理职业培训学校

四川谦德在线教育培训学校

四川彭祖养生文化科学研究院

四川立学科技信息中心

四川科雷室内运动俱乐部

四川锦城画院

四川金牌体育服务中心

四川华夏文化艺术中心

四川华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川关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四川春暖中医药应用研究中心

四川川藏茶马古道文化发展中心

四川龙城文艺演出中心

四川大风堂书画院

四川艾瑞思艺术培训学校

四川九星文化创意促进中心